马年初战告捷,决胜于北京——把授权已五年的“200830103185.4”号专利无效掉了

按:工业电话是主要用于地铁、高速公路的一种特种电话,在国内有为数不多的几个生产厂家里,深圳八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是其中较为有实力的一个厂家,深圳地铁一号线中所使用的产品即为该公司的产品。深圳另一厂家A公司也是其中较有实力的竞争者,并且A公司早在2008年即以个人名义将工业电话外观申请了专利(专利号200830103185.4),2012年,在竞争最为激烈的时候,A公司向深圳八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告知侵犯专利权,如果不妥善应对,A公司起诉胜诉后,深圳八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将面临侵权赔偿的严重后顾,更严重的是将不得不退出工业电话市场。

   在接受深圳八某智能技术员有限公司的委托并经过深入沟通后,我提出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这一应对方案。经过精心准备后我方向专利复审委提出对200830103185.4号专利的无效程序,并于2013年11月中旬在北京进行口审。口审中,A公司也聘请了律师参加审理,并提出各种抗辩理由,但由于我方准备充分,证据准备扎实,法律说理严密,复审委经认真评议于2014年2月12日作出对该专利全部无效的决定。本案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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