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专利特殊问题例举

1、甲公司某款产品与乙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完全一样,是否一定会被法院判定侵权而支付赔偿款?
答:不一定。如果甲公司该款产品是现有设计,则不构成侵权;在某些情况下,侵权成立,也不一定需要支付赔偿金,只需要停止侵权即可。
2、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是谁的?
答: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则双方共同所有。
3、某公司侵犯我司专利权,但该公司不在深圳,我司是否可以在深圳起诉?
答:起诉地不仅仅包括被告所在地,也包括侵权行为地,只要该公司在深圳有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就可在深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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