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证据规则及恶意抢注_深圳商标律师

(一)商标注册的评审——《关于规范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评审申请材料的办法》
1、商标评审法律制度 2、商标评审受案范围 3、商标评审的方式 4、申请商标评审的条件 5、合议组的组成与独任审理 6、终止评审的情形 7、内部流程 8、商标评审的请求原则 9、当事人主体资格变更 10、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评审申请材料的规范

(二)商标评审中的证据规则——结合《关于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评审材料及证据的指导意见》 1、举证责任的承担 2、免证事实及其例外 3、证据内容及形式 4、证据提交方式 5、关于“商业秘密” 6、关于书证及其复印件 7、关于物证 8、关于公证认证 9、关于电子版证据 10、域外证据的公证认证 11、外文证据的翻译 12、证据审查原则 13、单一证据证明力的判定 14、单方证据的证明力 15、矛盾证据的审查 16、禁反言原则 17、当事人陈述的审查 18、优势证据原则 19、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依据的证据

(三)运用商标评审程序,打击恶意抢注
1、恶意抢注的主要表现形式 2、商评委打击恶意抢注的举措 3、如何判定“恶意”或“不正当手段” 4、对在先权利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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