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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事务所_住所地_南山区及盐田区等

深圳律师事务所_住所地_南山区及盐田区等
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大新大厦八楼802-804室
广东天浩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中国科技开发院29A
广东佳因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1018号新豪方大厦9E
广东王芬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头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东南角海岸时代公寓东座1504
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14楼
广东深明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新绿岛大厦10A
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保利大厦2508室
广东今见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留仙苑十一栋三楼319室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205。
广东良岸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西海明珠大厦F栋702-703
广东利人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9号中国科技开发院配套服务楼402室
海南法立信(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世界花园海华居3栋4A
广东君强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西海明珠花园F座2207-2209
广东佳田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路1号南山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楼204-205
广东深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东海道金港盛世华庭6栋5C、5D
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发大厦廿五B
深圳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 深圳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
广东君铭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9层
上海市小耕(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10层
上海市泛亚(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罗湖区凤凰路165号502 602
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国贸商业大厦七I
湖北今天(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罗湖区金塘街丽晶大厦3403、3404室
湖南一星(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佳宁娜大厦B座1805
广东天地元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6层北
上海市佳信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5号英龙展业大厦2815
海南圣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华强北路经济大厦401A
深圳律师事务所_住所地_罗湖区4

(完)

商标权的内容

一、商标权的内容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
二、使用权和禁止权的效力范围不同,使用许可是行使商标权的重要方式。
       使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直接使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或者将商标间接地用于商品交易文书、商品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业务活动中。还可以是新的使用方式,如在软件界面上使用商标。服务商标的使用,可通过服务场所、供服务用的器具上标示,也可以在服务产品的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和其他活动中使用。使用权的效力范围,依《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简言之,以核准注册的范围为限,在法律规定的这一范围内,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权是排他的、受到法律保护。
       禁止权,是指商标所有人禁止任何人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商标权是一种独占权,权利人必然享有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但是商标禁止权并非是将专用权简单地反说,而是有其独立价值。表现在: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大于使用权的效力范围,商标权利人不仅得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还得禁止他人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用于与核定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简言之,商标禁止权的效力扩张到核准注册范围以外。
       许可权,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是商标所有人利用商标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在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以下三类:普通使用许可,即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在合同范围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即商标注册人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并可自行使用,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即商标注册人将该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不得自行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在发生商标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管理机关投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 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出诉讼。《商标法》对使用许可合同的具体要求体现在商品质量监督方面。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还应当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转让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的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未经核准登记的,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在转让注册商标以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商标所有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并维持专用权的,可以通过续展注册延长商标权的保护期限。续展注册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续展注册没有次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