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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深圳南山站)

具体活动安排参见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PjDv7Jh2eMCyFWuVc7yJQ

4月16日,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南山站)启动仪式暨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线上线下双保护”发布会在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举行。南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湘岳,南山区副区长练聪,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贾庆国处长,深圳市知识产权局陈民钢处长出席活动,200余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代表参加会议。此次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南山站)也是2019“创响中国”深圳(南山)站系列活动之一,是南山区建设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构筑创新创业发展高地的重大举措。

4月16日至29日,南山区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通过“1场启动仪式+13个科技园区专场”的形式宣传。

宣传周活动内容包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风险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提升培训”等主题,覆盖知识产权创造、服务、运用、保护、管理全链条。服务园区包括南山软件园、华侨城创意文化园、深圳市软件基地等超过200个,直接参与人数超3000人。

活动当天,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备忘录》,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将依托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在协助调查、情报互换、案件移送、执法协作、出具意见、警示谈话、业务交流、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合作。除此之外,活动当天还上线了知识产权线上存证预警平台,整合“猎鹰互联网司法保护平台”“长链证据保全平台”“第三方证据保全系统安全证据存储云”“深圳市商标品牌大数据中心”“E防标存证平台(版权)”五大线上平台,提供商标、版权风险预警,电子数据固化、侵权监测、网络取证、证据保全等服务,为企业品牌保驾护航。

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驻机构授牌仪式同期举行,现场引进6家保护机构、4加行业自律组织和多家大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全国首家“6+4+N”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决策机制(南山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服务平台(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营载体(南山区知识产权联盟)”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具体活动安排参见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PjDv7Jh2eMCyFWuVc7yJQ

此次活动由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指导,南山区人民政府主办。

出品: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战略发展中心

总监制:林金华  编辑:黄静仪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PjDv7Jh2eMCyFWuVc7yJQ

深圳专利律师 杨宏海律师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客体、请求人资格、费用

1、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下列情形提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1) 未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2) 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部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2、请求人资格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请求人不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其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请求人可以是部分专利权人。

3、费 用
请求人自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